目的
鑑於資訊安全乃維繫各項服務安全運作之基礎,為確保英特內軟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具備共識落實資訊安全的使命,特訂定資訊安全政策(以下簡稱本文件),做為本公司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目標:
本公司資訊安全目標為確保核心系統管理業務(意即ISO27001驗證範圍內之資訊系統與相關管理活動)之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 (Integrity)、可用性(Availability)與法遵性(Compliance)。並依各階層與職能定義及量測資訊安全績效之量化指標,以確認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實施狀況及是否達成資訊安全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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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密性:應避免本公司任何敏感資訊洩露於網際網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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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性:應確保本公司敏感資料(如:保險資料、個人資料)之正確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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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性:應確保本公司所持有的重要資料確實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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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遵性:應遵循我國相關法律(如:個人資料保護法、營業秘密法、智財權相關法律),避免本公司或第三方人士權益受侵害。
適用範圍:
本組織所有同仁(約僱聘人員、職務代理人等)、委外(含第三方)廠商、系統相關服務作業,與系統關聯所有資訊資產。
組織與權責:
為確保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能有效運作,應明定資訊安全組織及權責,以推動及維持各類管理、執行與查核等工作之進行。
實施原則:
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實施應依據規劃(Plan)、執行(Do)、查核(Check)及持續改善(Action)循環模式,以週而復始、循序漸進的精神,確保資訊安全之有效性及持續性。